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豁免: 低价值资产租赁豁免适用条件
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下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豁免,以下哪项说法正确?
选项:
A 短期租赁豁免可根据每项租赁逐一应用。 B 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可应用短期租赁豁免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豁免。 C 低价值资产租赁豁免应按标的资产的类别应用。 D 低价值资产租赁豁免适用于标的资产全新时的价值为5,000美元或以下的租赁。
正确答案:D
解析:
低价值资产租赁豁免适用于标的资产全新时的价值为5,000美元或以下的租赁。这意味着,如果一项租赁的标的资产在全新时的价值不超过5,000美元,则承租人可以选择不将该租赁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需要注意的是,低价值资产租赁豁免并非强制性的,承租人可以选择是否应用该豁免。此外,该豁免仅适用于承租人,出租人不能应用该豁免。
其他选项分析:
- A 选项错误,短期租赁豁免并非根据每项租赁逐一应用,而是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
- B 选项错误,出租人不能应用短期租赁豁免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豁免。
- C 选项错误,低价值资产租赁豁免并非按标的资产的类别应用,而是根据标的资产全新时的价值确定是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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