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长期使用合同是否构成租赁:案例分析

案例:

ip&Go与某供应商签订了一份使用特定卡车的10年期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卡车的车辆识别号和车牌号,并赋予Zip&Go该卡车的专属使用权。具体来说,Zip&Go拥有以下权利:

  • 决定该卡车用于运输哪些货物。* 决定卡车的运输时间和目的地。* 决定卡车的停放地点。

除维修或修理外,供应商不能替换该卡车。

问题: 这份合同是否包含租赁?

答案: D 是,合同包含租赁。

解析:

  • 明确的租赁资产: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卡车的车辆识别号和车牌号,表明该卡车是合同标的,构成租赁关系中的租赁资产。

  • 控制权转移: Zip&Go拥有卡车的专属使用权,可以决定卡车的运输时间、目的地和货物,并在10年内控制该资产的使用方式,这表明控制权已经转移给Zip&Go。

  • 经济利益的享有: Zip&Go获得使用该卡车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符合租赁准则中承租人享有租赁资产使用权所产生经济利益的要求。

其他选项分析:

  • 选项A和C: 虽然Zip&Go不拥有卡车的所有权,且供应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替换车辆,但这并不影响租赁关系的认定。租赁关注的是资产使用权的控制,而非所有权本身。

  • 选项B: 选项B的描述部分正确,但其认为Zip&Go拥有卡车所有权的说法是错误的。

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分析,该合同符合租赁的定义,构成租赁关系。Zip&Go作为承租人,获得了卡车的控制权并享有其带来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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