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20~500kV系统的断路器失灵保护规定如下:
1.断路器失灵保护应具有灵敏、可靠、快速的特点,能够及时发现断路器失灵故障并进行保护动作。
2.断路器失灵保护应采用双重保护原则,即同时采用电气保护和机械保护,以确保保护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电气保护应采用电流、电压、功率等参数进行监测,当监测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保护动作。
4.机械保护应采用机械传动装置,当断路器失灵时,机械传动装置应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保护动作。
5.断路器失灵保护应具有自动重合闸功能,当断路器失灵故障被排除时,应能够自动重合闸。
6.断路器失灵保护应与其他保护装置协调工作,以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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