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责任:乡村振兴局作为牵头部门,应当对清理修改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负责。

2.确立工作目标:制定合理的工作目标,明确清理修改的范围和时间节点。

3.开展全面调研:对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调研,了解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内容。

4.制定清理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制定清理修改方案,明确清理的重点和具体措施。

5.加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清理修改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重视程度。

6.加强督导:建立健全的督导机制,对清理修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7.加强沟通协调:密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清理修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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