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重金属治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统计原测要点解析
C. 制酸工艺所消耗的能源,不计入治炼产品综合能耗,余热利用能耗,计入余热的使用工序,并在余热产出工序段进行扣减。
根据《有色重金属治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制酸工艺所消耗的能源不计入治炼产品综合能耗,但余热利用能耗计入余热的使用工序,并在余热产出工序段进行扣减。
例如,在硫酸生产过程中,制酸工艺消耗的能源不计入铜冶炼产品的综合能耗,但硫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用于铜冶炼过程中的预热环节,则这部分余热利用能耗计入铜冶炼的预热工序,并在硫酸生产工序段进行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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