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有:对金融活动进行干预、管理而形成的经济关系2、履行对整个金融业领导、管理、协调、监督的职能时与、及各类形成与被管理的关系3、银行与财政的关系4、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与企业公民企业公民之间的关系5、银行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间的关系。
1、政府机构; 2、金融机构、市场参与者、监管机构、公众; 3、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市场参与者、监管机构、公众; 4、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公民; 5、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市场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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