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李某在试用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因为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是用来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阶段,因此,如果雇主在试用期间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按照劳动法规定,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因此,某快递公司以李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李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工作时间执行该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即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李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李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以上资料回答问题:某快递公司以李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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