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地方制度
元朝地方制度包括省、府、州、县、乡、里等,其中省为最高行政区划,下设府,再下设州,州下设县,县下设乡,乡下设里。元朝实行的地方制度相对于前朝具有一定的特点和改革,如设立了四川、云南、广西三个行省,增设了中书省和御史台等行政机构,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同时,元朝也实行了许多改革,如加强了地方官员的选拔和考核、建立了土地制度、扩大了农业生产等,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原文地址: https://www.cveoy.top/t/topic/fIPp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