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访问交易法》要求经营者在订立合同前必须尽告知义务,并对消费者的“后悔权”做出规定。所谓“后悔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除非是不宜退换货的情况,其他常见合同标的物均可申请退换货。

请用中文改写 日本的《访问交易法》也对经营者的提醒注意义务作出了要求。该法第3条规定,订立合同前,经营者须尽告知义务。日本有关立法还对消费者“后悔权”作出规定,所谓“后悔权”,是指消费者购买了商品之后,除不宜再次退换货情况外,其他常见合同标的物均可申请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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