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学校**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暨“飓风行动”工作方案
蓝山县学校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暨‘飓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配合县政法机关强化社会面管控,严厉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维护蓝山社会大局和治安秩序,根据《蓝山县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暨‘飓风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蓝山县‘飓风行动’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性侵学生犯罪保持‘零容忍’‘零懈怠’,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性侵学生案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全县学生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教育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重点做好防范性侵、校园欺凌霸凌、街面寻衅滋事、反电信网络诈骗、学生纹身、驾乘‘鬼火’摩托车飙车等突出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制止、有效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宣传教育成效,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确保在教育、制度和整治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根本遏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蓝山县教育局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暨‘飓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贤楚 执行组长:封举祥 副 组 长:邹志坚、赵文学、黄郑、杨 力 成 员:李祥雄、王练军、李永锋、邓旭辉、谭林辉、谢学斌、梁邦宪、李志威、黄君丽、肖华余以及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育局法制股,由李祥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开展。各学校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按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各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统一安排,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压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5日至9月30日)。全面开展严打整治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档案,针对重点学生、重点群体存在的各种隐患,明确整治工作任务、举措、时间进度,确保整治实效。 (三)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学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工作自查,对学校存在的重点学生群体管理问题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健全完善长效制度和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重点 (一)抓实重点学生隐患排查。7月15日前各学校摸清不良行为(有纹身、坐鬼火摩托车等)学生底数,不良行为学生、单亲家庭、组合家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失去监护能力或家庭关系异常等重点群体学生档案。根据公安机关的提示函,及时对重点群体学生开展排查走访和相关教育管理工作,动态跟踪管理,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处置。建立健全辍学青少年、在籍不在校学生档案,并对学生档案进行动态更新管理,对发现的辍学、在籍不在校学生开展劝学劝返工作。(牵头股室:法制股、基教股,责任单位:各学校,责任人:各学校校长) (二)抓好宣传教育全面覆盖。各学校要结合暑期防溺水行动,扎实开展“千师访万家”行动,对重点学生逐一上门,联合当地派出所和社区(村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家访、谈心谈话,对不良行为进行干预矫正;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学期上一堂法制宣传课,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牵头股室:法制股,责任单位:各学校,责任人:各学校校长) (三)抓细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健全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机制,对重点人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教育、关爱帮扶,凡学生请假外出,必须由学校与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做好相关登记和交接手续,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有效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疏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永州市青少年教育训练(专门)学校管理的通知》(永办发电(2022)12号)文件精神,推动专门教育工作落实、落细,对符合送教条件的在校未成年人做到“应送尽送、不漏一人”。(牵头股室:法制股、基教股,责任单位:各学校,责任人:各学校校长) (四)抓严教育领域扫黑除恶。配合公安政法机关严厉打击虐待、欺凌、猥亵未成年学生,以及拐骗、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城管、文旅、市监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校外培训、民办幼儿园、校车运营等行业监管工作,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成效。(牵头股室:法制股、校外监管股、职成民教股,责任单位:各学校,责任人:各学校校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分析当前校园安全工作形势和前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二)严肃督导考核。纳入学校综治年终考核和平安学校建设年度考核,对专项行动期间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由县教育局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暨‘飓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工作清单,对各学校整治工作开展督导,做实做细常态化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发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开展“一案双查”,调查相关学校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三)加强信息报送。7月15日前,各学校务必将工作方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县教育局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暨‘飓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5日、30日,各学校报送打击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10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加盖公章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重点群体学生摸排表 2.整治工作宣传标语
蓝山县教育局 2023年7月8日
附件2 整治工作宣传标语
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2.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 4.严厉打击滋事凌弱违法犯罪,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5.依法严厉打击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领域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依法严厉查处一批治安秩序混乱、治安隐患严重、治安事故频发的行业场所,有效净化社会环境 7.严厉查处非法改装、寄售‘鬼火’摩托车违法行为 8.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9.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10.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魔爪” 11.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12.严厉打击买卖、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微信账号等违法犯罪 13.严厉打击非法发放贷款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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