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员工没有写日报为理由 进行扣工资 公司这种行为合法吗 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进行双倍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员工没有写日报而扣除工资,且未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就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进行投诉和维权。
至于双倍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用人单位在扣工资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但是具体赔偿金额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实际损失程度、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情节等等。建议员工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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