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是毛泽东为了阐述唯物辨证法,尤其是阐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实质和核心而写的重要著作,是继《实践论》后的又一篇文章。《实践论》从认识论上揭示了“左”、“右”倾机会主义的思想根源,以实践为基础。而《矛盾论》则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阐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关系,强调矛盾的特殊性,从方法论上批判了“左”、“右倾”的错误思想,全面说明和发挥了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因此,《矛盾论》是对唯物辨证法中对立统一规律的极为系统和深刻的发挥,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思想在中国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也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认识论和辩证法。

除了这些,毛泽东写作《矛盾论》还有两个动机。第一,是为了实现列宁对唯物辩证法研究的遗愿。列宁首次提出了对立统一规律,但由于时间等原因未能进行系统的、详尽的“说明和发挥”,这一未完成的工作由毛泽东来完成了。第二,受前苏联哲学界在20世纪30年代批判德波林学派的影响,毛泽东用较大的篇幅批判了德波林的形而上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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