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没有错误。它是一个复合句,包含一个主句和一个从句。

主句是“I have never been to Lhasa”,表示“我从未去过拉萨”。

从句是“but that's the city where I like to visit”,表示“但那是我想去访问的城市”。

从句中的“where I like to visit”是一个定语从句,修饰“that's the city”。

整个句子表达的意思是:虽然我从未去过拉萨,但那是我想去访问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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