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代管协议
本物业代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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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具有该物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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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托物业公司代管该物业,物业公司同意接受该委托。
根据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代管范围
1.1 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该物业实行全面代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维修、保养等业务。
1.2 物业公司应当根据业主的要求,对该物业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该物业的正常使用。
第二条 代管费用
2.1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支付代管费用。物业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代管费用的金额。
2.2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代管费用。如未能按时支付代管费用,物业公司有权暂停代管服务。
第三条 代管期限
3.1 本协议的代管期限为______年/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____日止。
3.2 若业主需要延长代管期限,应当提前______天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延长代管期限。
第四条 代管义务
4.1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业主的要求,对该物业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该物业的正常使用。
4.2 物业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及时、有效的物业管理服务,保证物业运营的顺畅进行。
4.3 物业公司应当根据业主的要求,对该物业进行必要的安全、环保等工作,确保该物业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 保密义务
5.1 双方应当对彼此所知道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2 双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证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安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2 如因业主原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下降,物业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业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取代双方以前签订的有关协议。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8.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本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违反,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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