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兰州城市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试行)
为创建文明宿舍,推动宿舍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第一条 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文明宿舍总体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道德修养;严谨勤奋的学习风气;严格自觉的组织纪律;安全整洁的宿舍环境;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 (一)政治思想
-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自觉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 重视宿舍内精神文明建设,不张贴内容低俗的图片,不看、不听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不浏览不健康网页;
- 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创建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 (二)团结互助
- 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关系融洽,积极进取,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 生活上互相关心,主动帮助和照顾有困难的同学。
- (三)学习风气
- 学习态度端正,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成绩良好;
- 在宿舍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互帮互学;
- 按时、独立、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
- (四)遵章守纪
- 宿舍全体成员团结友爱,奋发向上,有正义感和集体荣誉感,形成一个团结、和谐、文明的集体;
-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后不高声喧哗、吵闹,保持宿舍安静;
- 不酗酒,不抽烟,不赌博,不使用违规电器,不留宿他人,不向楼外泼水,不乱扔杂物,阳台不堆积垃圾,宿舍垃圾随手提下楼;
- 经常保持宿舍和个人卫生,室内空气新鲜,地面无废弃物、无脏水、床铺干净、整洁。宿舍内经常做到‘四净两整齐’ (地面净、墙壁净、门窗玻璃净、餐具用具净,书本生活用品放置整齐,被褥衣物叠放整齐)。
- 自觉遵守宿舍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有较强的安全观念和防范意识;
- 服从管理,主动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 自觉遵守《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宿舍卫生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兰州城市学院公寓管理制度》。
- (五)整洁卫生
- 建立并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宿舍内做到清洁、整齐;
- 保持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 (六)爱护公物
- 保持公共设施和家具的完好,不乱刻乱画,不随意搬动;
- 对损坏公物的行为敢于制止。
- (七)勤俭节约
- 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
- 节约用水用电。
关于开展“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化‘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助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公寓文明创建工作,优化育人环境,创造和谐、整洁、文明、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氛围和优良环境,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决定开展“文明宿舍”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28日----11月30日
二、评选标准 依据《兰州城市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试行)内容(见附件1)。
三、评选范围 校内各学院本科生、预科生宿舍。
四、时间安排与活动要求
-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积极参与,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宗旨和‘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理念’,广泛动员全体学生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校院两级进行评选。院级“文明宿舍”由二级学院予以表彰,学校将对评选出的校级“文明宿舍”进行表彰奖励。各学院应按照《兰州城市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积极开展本院文明宿舍评选活动,从二级学院评选出的“文明宿舍”中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校级“文明宿舍”。
- 本次评选活动将作为年终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绩效年终考核范畴。
- 2023年11月25日前学校评选小组进行统一考核、检查、评比、复查、审核。
- 2023年11底出评选结果。
附件: 1. 兰州城市学院“文明宿舍”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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