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2022-03-01

甲方:江苏泓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9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XXX

电话:XXX

乙方:江苏子晨实验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XXX

电话:XXX

鉴于甲方有意研发一种基于酸碱度的土壤环境质量检测仪,经过与乙方商议,双方达成如下技术交易合同:

一、技术目标

1.研发一种基于酸碱度的土壤环境质量检测仪。

2.重复性误差:0.05%(0.0005,重铬酸钾溶液)。

3.线性误差:0.2%(0.002,硫酸铜检测)。

4.土壤温度范围:-40℃~120℃。

二、技术开发阶段和交付时间

1.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技术开发,并交付给甲方进行测试。

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检测仪后进行测试评估,评估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3.如果甲方对检测仪的测试结果不满意,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意见后,修正后重新交付。

4.如果甲方对检测仪的测试结果满意,乙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和使用说明书。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总价为100万元人民币,不包含税费。

2.甲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15天内向乙方支付30%的合同总价,即30万元人民币。

3.甲方应当在乙方交付检测仪并通过测试后的15天内向乙方支付50%的合同总价,即50万元人民币。

4.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和使用说明书后的15天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20%的合同总价,即20万元人民币。

四、技术保密

1.乙方应当保证项目的技术资料及交付给甲方的检测仪的技术资料为保密信息。

2.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技术资料不被泄露或复制。

3.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项目技术开发或未能按期交付检测仪,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费用,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当提交至签订本合同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七、适用法律和法律管辖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应当提交至签订本合同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江苏泓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签章代表人:XXX

日期:2022年03月02日

乙方:江苏子晨实验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签章代表人:XXX

日期:2022年03月02日


原文地址: https://www.cveoy.top/t/topic/G7s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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