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出自鲁迅的小说《孔乙己》,原文是:“一个黑瘦的小伙子,翘着二郎腿,在门口站着,用一只麻花香肠似的手指着对面的酒店,向他的伙伴们说道:‘那里的酒好,去年我在那里吃了三坛多。’他说着,高兴得抬起了脸,用那充满活力的眼神打量着众人,仿佛要把他们的赞许囊括在自己的快乐里。他叫孔乙己。”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酒鬼孔乙己在酒店里喝酒被人欺负的故事,最后他用自己的力量保护了自己的尊严。这句话用来形容阳光开朗、乐观向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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