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最新弃婴公告
亲爱的社会各界朋友们:
为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推进婴儿安全保障工作,我院特发布以下最新福利院弃婴公告:
-
本院接收0-3岁的弃婴,不接受大于3岁的儿童。
-
接收的弃婴必须是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遗传疾病的婴儿。
-
接收的弃婴必须是无法找到生物父母或生物父母无法抚养的婴儿。
-
接收的弃婴必须经过医院检查合格后方可送到本院。
-
本院将对接收的弃婴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并为其提供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照顾和帮助。
-
若有人在接收弃婴后发现其有重大疾病或行为异常,本院将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最后,呼吁全社会关注弃婴问题,共同为弃婴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关爱。
谢谢大家!
原文地址: https://www.cveoy.top/t/topic/8I1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