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政府的要求,为提高菏泽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市民的健康和安全,我市政府制定了以下关于医药的文件:

  1. 加强医疗药品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审批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

  2. 提升药品供应能力: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增加药品生产和供应,保障市民的用药需求。

  3.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机构的规划和管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4. 完善医保政策:不断完善医保政策,降低市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5. 加强医药科研和创新:鼓励医药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科研合作,推动医药创新,提高我市医药产业的竞争力。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和支持市政府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共同促进菏泽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菏泽市政府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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