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进入中国国家专利局审查的国际申请,在国际申请日起算,如果在30个月内未提交中文翻译文件和在中国国家专利局进一步审查请求书,视为放弃在中国的专利申请。因此,专利法中规定的30个月期限是指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专利局审查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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