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聘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人员,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事项的结算和清退手续,并支付其工资、福利待遇的应发部分。

在职编外人员在职期间去世,其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合法继承人相应的补偿和待遇,其中包括丧葬费。补偿和待遇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因此,如果在职编外人员在职期间去世,其合法继承人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要求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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