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东莞市乡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政策如下:

  1. 宅基地自建房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50%。

  2. 自建房应该符合相关的建筑规范和标准,且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验收。

  3. 宅基地自建房的产权归属要与宅基地一致,不得将其转让或出租。

  4. 对于已经依法建造的宅基地自建房,应该进行合法化管理,申请相关证照并进行登记备案。

  5. 对于未经过审批的宅基地自建房,应该进行拆除或改建,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可能会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了解具体情况。

东莞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最新的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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