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伟易达集团与南昌大学先进制造学院合作共建卓越工程师计划协议
合作协议书
甲方:东莞伟易达集团
乙方:南昌大学先进制造学院
鉴于甲方需要招聘实习生和培养卓越工程师,乙方有意愿与甲方合作,共同建设卓越工程师计划,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每年8万元的工作报酬,用于学生实习和企业选修课程的建设。
-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实习生生源和企业选修课程的建设,同时为伟易达集团来校上课的工程师提供适当课时津贴,每学时150元。
二、合作内容
-
甲方与乙方共同组织实习生的招募、安排和管理工作,保证实习生在甲方公司内得到系统、全面、深入地学习和实践,形成较为完整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优秀的学生来参加实习,并协助甲方对学生进行管理和培养,保障学生实习的安全和实效。
-
甲方与乙方共同组织企业选修课程的开设和教学,通过课程学习和实践,提升伟易达集团工程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三、工作报酬
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8万元工作报酬,用于学生实习和企业选修课程的建设。乙方将按照实际工作量和质量,对实习生和企业选修课程的开设和教学进行评估,并按照约定的工作报酬进行结算。
四、课时津贴
乙方将为伟易达集团来校上课的工程师提供适当课时津贴,每学时150元。课时津贴按照实际授课时间进行结算。
五、保密与知识产权
-
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对方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
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存在违法行为或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到期前,双方如有续签合作意愿,应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并重新商定合作事项和合作报酬等。
七、协议解除
-
协议有效期内,如因双方协商一致或其他原因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
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备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备案于双方合作档案中。
甲 方:东莞伟易达集团
签字/盖章:
乙 方:南昌大学先进制造学院
签字/盖章:
原文地址: http://www.cveoy.top/t/topic/lE8z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