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 乙方:库车钻石通讯部 (乙方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齐满镇电信所门面房 负责人姓名:阿瓦古丽·克然木 联系电话:13399977787 营账系统操作员姓名: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合同目的

1.1 为更好的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共同推进甲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话费代收业务(授权发展第三方模式)合作事宜达成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2.1 合作事项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和田地区发展“第三方话费代收点”的指定服务代理商,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代理拓展服务费。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现有第三方话费代收点的详细情况(通信店名称、地址、负责人),甲方有权根据本公司渠道管理规划来确定网点的建设分布,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代收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关闭代收权限。 (3)乙方信息中心与甲方计费中心实现实时联接,用户在乙方发展的第三方话费代收点交费后,在甲乙双方实时联接无误的情况下,系统即能实现被欠费停机用户的自动开机。

2.2 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三年,自2019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保证 3.1 乙方保证其拥有从事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的合法资质。 3.2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协议相关的内容或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用作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用途。 3.3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或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有权调整本协议涉及的拓展服务费标准,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 甲方有权与其他第三方签订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类似的其他代理协议。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与 库车钻石通讯部话费代收业务授权发展第三方模式合作协议V21新签续签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乙方: 库车钻石通讯部 乙方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齐满镇电信所门面房 负责人姓名:阿瓦古丽·克然木 联系电话: 1339997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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