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类药店质量负责人造假违反法规第几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条件设置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责任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如果质量负责人在二类医疗器械类药店造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原文地址: http://www.cveoy.top/t/topic/iea9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
安全问答是一个知识全球问答,包含丰富的问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条件设置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责任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如果质量负责人在二类医疗器械类药店造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原文地址: http://www.cveoy.top/t/topic/iea9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