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5条
劳动法第35条规定了员工的加班工资和休息时间的安排。
根据劳动法第35条,雇主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劳动者的意愿合理安排加班工作。加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此外,劳动法第35条还规定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劳动者在连续工作六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应当享受不少于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如果劳动者连续工作超过四小时但不满六小时的,可以不安排休息时间。
总之,劳动法第35条保障了员工加班工资的权益,并规定了员工的休息时间。
原文地址: http://www.cveoy.top/t/topic/iWeq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