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三角理论是由Donald Cressey于1950年代提出的,旨在解释为什么一些人会从事欺诈行为。该理论认为,一个人从事欺诈行为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三个因素的相互作用:机会、动机和合理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舞弊三角理论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以下是舞弊三角理论后续发展的主要贡献者及其理论观点:

  1. 约瑟夫·韦尔斯(Joseph Wells):韦尔斯是国际舞弊审计控制协会(ACFE)的创始人之一。他在舞弊三角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舞弊预防的“五要素理论”,包括监控、审计、预防、侦查和纠正。

  2. 黄金三角理论(Fraud Diamond Theory):该理论是由Steve Albrecht等人于1979年提出的,是对舞弊三角理论的扩展。黄金三角理论认为,动机和合理化是舞弊的内部因素,机会和能力是舞弊的外部因素。该理论强调了管理机会和能力的重要性。

  3. 保罗·伊科内斯(Paul Ekman):伊科内斯是一位心理学家,他的研究主要关注人类情绪和面部表情。他的研究发现,人们的面部表情可以透露他们的情绪和内心状态,包括欺诈行为。他的理论为舞弊检测提供了一种基于非语言信号的方法。

  4. 约翰·布拉德利(John R. Bradley):布拉德利是一位舞弊研究专家,他的研究主要关注舞弊行为的社会和组织背景。他认为,舞弊行为是一种社会文化问题,需要从组织和社会层面进行防控。

  5. 艾迪·福特(Eddie Ford):福特是一位舞弊检测专家,他提出了“信任调查模型”,该模型基于舞弊三角理论,通过分析信任关系和信息流动来识别潜在的舞弊行为。

总的来说,舞弊三角理论的发展脉络包括了对其基本概念的扩展和深化,以及对舞弊预防和检测方法的探索和创新。这些贡献者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成果为舞弊防控提供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舞弊三角理论的发展脉络舞弊三角理论后续发展是的主要贡献者及其理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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