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 并且 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 一种机器视觉智能分析系统 V10 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宗旨为完成 一种机器视觉智能分析系统 V10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第二条 合作项目和范围协 议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有意愿共同从事一种机器视觉智能分析系统 V1.0 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指导下,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旨在完成一种机器视觉智能分析系统 V1.0 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 合作项目和范围 甲乙双方共同开发一种机器视觉智能分析系统 V1.0 软件,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5年。
第四条 合作方式
- 甲乙双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他合作方造成履约困难。
- 甲乙双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自负责的软件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方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他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 知识产权
- 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 合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 协议变更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 任何一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 禁止行为
- 未经全体合作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作方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 禁止合作方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 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 如合作方违反上述条款,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 全体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 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
- 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并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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