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年后,弗洛贝尔在致乔治·桑德的一封信中写道:“我记得当我看到雅典卫城上的一面裸露的墙壁时,我的心跳加速,我的快感无比……呃……我不知道一本书是否能够独立于其内容之外产生同样的效果?在书中的各种精确组合、珍稀材料、情感油腔滑调、整体和谐中,是否存在某种内在的美德……某种作为原则永恒的东西?” 难怪弗洛贝尔每完成一本书都感到沮丧、反感。难怪他抱怨自己写作时像是在用满手铅球弹奏钢琴。他或许会考虑一种方法论上的胜利艺术,一种摆脱一切主题的艺术——但与此同时,他却花费数年时间耐心积累细节,这些微小的准确性被他的追随者视为他意图的基础(而他自己即使在信仰它们的时候也称其为次要的重要性)。这种情况的反常之处会让任何艺术家感到疲倦,但弗洛贝尔却像艺术的牛一样不断前行。 他发现自己处于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之间:一种是“夸夸其谈、抒情、大鸟的飞翔、散文的音响美”之爱好;另一种则是希望让读者几乎“身临其境”。尽管他有许多展示艺术的偏好,但他试图在一种掩饰艺术的美学下写作。他是一位作家(正如他自己坦率地承认的那样),既爱闪闪发光,也爱金子本身,他在使用一种闪光最容易成为障碍的文学类型,即只有通过诡计或危及自己的效果的纯修辞才能变得雄辩。小说使文学变成经验的言辞,将生活转化为措辞——而弗洛贝尔则对艺术的绝对效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试图将文学变成经验的言辞,将生活转化为措辞。他是莎士比亚和夏多布里昂的崇拜者,他试图以斯坦达尔的美学写作。 现在,作为小说家的斯坦达尔鄙视艺术的突出表现;他最大的野心是写出可以使读者忘却其为句子的句子。他完善了一种代理存在的小说,这种小说不是作为文学而阅读的,而是作为生活的替代品而阅读的。如果斯坦达尔写雨果的《笑人》,他会先消除每一个自负、悖论、反话、隐喻,使这本书不再是一个明显的“文学”杰作,避免一切可能让读者想起这本书是“写作”而非真实存在的效果。虽然这种方法可能有其优点,但对于一个像弗洛贝尔这样喜欢句子本身的人来说,却是不适合的。 弗洛贝尔最接近小说中不太现实和更有夸张性的方面的作品是《圣安东尼的诱惑》。它华丽的梦境是戏剧性的,甚至是壮观的——在信中对这个作品的提及是有意义的。与其它作品的恶心不同,它表明了比仅仅构建一本书更基本的错误。这表明了一种错误的基本原则,即使作品是其类别的杰作(如《包法利夫人》),其成就也不能给艺术家带来与所付出的努力相称的满足。但在《圣安东尼的诱惑》中证据是不同的。他在这部作品中说:“圣安东尼的好日子会回来吗?”他在别处评论说,他在这个作品中很自在,他“只需要继续”。他补充道:“但我可能再也不会像我在那十八个美妙的月份里为自己得到的那样,拥有那种狂热的风格了,我多么热爱这条项链上的珠子啊!” 我认为,弗洛贝尔的问题的本质被他所使用的柏拉图化的词汇所掩盖。区分“纯形式”和“纯物质”可能会让人们思考美丽地谈论无意义的书,但对于具体的方法论问题则没有提供任何线索。在展示艺术和掩饰艺术、现实主义和夸张、观察和仪式、信息和典礼之间的区别可能更容易讨论。我担心这些区别会让大多数读者觉得弗洛贝尔在压抑他的言语兴趣方面是“正确的”。虽然我们每天在期刊上阅读数千个富有信息的单词,尽管这些单词的最高愿望是“不可察觉的”,而且只有在作者匆忙时导致错误的结构时才变得“可察觉”,但我们大多数人都要求即使在最艺术化的散文中也具有同样的“清晰度”。至于弗洛贝尔,他的选择似乎最终导致了他以避免的美德为主的一种散文风格(避免使用过多的“of”、避免涉及代词的先行词不明确的歧义、避免不适合他呼吸的短语、避免对舌头不适合的元音组合)。他的选择排除了他发展成雨果那样具有攻击性的“书写”风格的可能性,尽管他对雨果几乎怀有崇敬。信中的内容表明,弗洛贝尔对自己的选择并不满意

翻译以下一段话用文学性语言:And twenty-four years later in a letter to George Sand we find him saying I remember what poundings of the heart I experienced what keen pleasure I felt on beholding a bare wall of th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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