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权人的权力和义务。商标权人是商标注册人或商标使用人,拥有商标的排他权。

首先,商标权人享有以下权力:

  1. 享有商标的排他使用权,可以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并阻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2. 可以对商标进行转让或许可使用,即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3. 可以请求商标侵权行为的制止、赔偿和恢复商标声誉,当他人侵犯其商标权益时,商标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并恢复商标的声誉。
  4. 享有商标的保护期限,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商标权人可以在有效期内维持商标权益。

其次,商标权人也有一些义务:

  1. 商标权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商标,不得滥用商标权力,也不得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 商标权人应当及时缴纳商标维持费,保持商标的有效注册状态。
  3. 商标权人应当保护商标的声誉和知名度,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
  4. 商标权人应当及时监测市场,对于发现的商标侵权行为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商标权人在享有商标权益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完整阐述我国商标法的商标权人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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