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解读及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就业作为经济运行优先目标,精准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计划

(一)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1.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实施范围、操作流程等,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2. 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政策解读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解读,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掌握政策要点,用足用好政策红利。

(二) 精准落实政策措施

  1. 明确责任分工。各地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2. 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申报、审核、缴纳流程,推行'不见面'办理、'一网通办'等服务模式,方便企业办事。3. 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和待遇发放。

(三) 加强监督检查评估

  1.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不到位、政策落实'中梗阻'等问题,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2. 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政策实施环境。3. 做好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持续发挥效用。

三、改进工作措施

(一)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建立人社、财政、税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定期沟通信息,共享数据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政策落实。

(二) 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 强化风险防控

密切关注基金运行情况,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四、预期目标

通过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预计2023年可为企业减负约XX亿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抓好政策落实,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二)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 做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以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报告。

河南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解读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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