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和司法问责
司法独立和司法问责是两个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的概念。
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在法律框架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权利和职责,不受行政、立法和其他权力的干预或影响。司法独立是维护法治和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础,是司法公正和权威的保障。
司法问责是指司法机关行使职权时,必须受到合法和公正的监督和追责。司法问责是保证司法公正和权威的重要手段,也是司法独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司法独立和司法问责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司法独立需要有必要的司法问责机制来保证司法机关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司法问责则需要保障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避免政治干预和公众压力对司法判决的影响。只有在司法独立和司法问责两者的平衡和协调下,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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