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4085331:请将这段话强力改写降重通过调整语序增减字数替换同义词等方式避免与原文出现连续8个字相同的句子使这段话更加具有逻辑:二十世纪末学者们一直致力于给公允价值一个充分合理的概念界定。公允价值概念最早以文件形式呈现于197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报告书中其中指出:公允价值是指在交易双方在某项交易中收到资产所包含的货币金额义及在不包含货币或货币要求权的转让中的交换价格的近似值。虽然从
学者们在20世纪末一直致力于对公允价值进行充分合理的概念界定。公允价值概念最早以文件形式呈现于197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报告书中。该报告书中指出,公允价值是指在某项交易中,交易双方所收到资产所包含的货币金额,或在不包含货币或货币要求权的转让中的交换价格的近似值。虽然该定义现在看来有一定的片面性,但其对公允价值的后续研究具有里程碑作用。
1995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规定,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FASB在1996年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自愿的双方在当前交易而不是强制或清算销售中,用购买、承担、销售资产或者清偿负债的金额”。在2000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重新发布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7号文件《在会计计量中运用现金流量和现值》,其中规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在自愿双方所进行的交易中,而非强迫交易或非清算销售中,进行交易的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金额。”该定义进一步强调了公允价值的自愿性,并且排除了非自愿的强制交易或非清算销售的影响,使公允价值的计量更加客观、合理。
200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对公允价值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投入,颁布了第157号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作为一个单项的准则,不再混合于其他准则中进行规定。该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做出了全新和更高层次的定义,即:“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当天,市场交易者在有序交易中,销售一项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要支付的价格。”该准则的颁布为公允价值的确认和披露确立了坚实的基础,推动了公允价值属性在全球范围内的运用。
相比国外,中国对公允价值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还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对公允价值的概念界定还处于比较模糊的阶段。直到2006年,中国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才全面大范围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对公允价值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该规定指出,公允价值是在相关资产和负债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知晓交易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通过这一准则的全方位实施和改进过程,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在中国会计准则中的地位和界定与国际准则将逐渐趋于一致。
2014年,作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新成员,《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收到或转让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脱手价格”。可以看出,中国在逐步引入FAS157中对公允价值的概念的同时,也从实务中探讨出公允价值的内涵。随着我国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和国际接轨,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在我国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
原文地址: http://www.cveoy.top/t/topic/ejq8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