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22条:从履职不到位到不思进取,你触犯了吗?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22条:从履职不到位到不思进取,你触犯了吗?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责任,其职业道德行为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近期,教育部再次强调了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其中列举了22条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本文将着重解读第16-22条,帮助广大教师明确自身行为规范,避免触犯红线。
1. 履职尽责不到位
(16) 不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安排,履职尽责不到位,不能按相关要求完成相应学科教学、班级管理等工作任务。
教师应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积极参与班级管理,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2. 工作态度不端正
(17) 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离岗,不执行请、休、销假制度。
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更不能擅自脱岗、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请假制度执行。
(18) 懒惰消极,精神松懈,责任心差,工作应付了事,办事马虎、拖拉、推诿,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教师应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更不能把工作推卸给别人。
(19) 工作不思进取,自觉性差,玩心重,不想事,不干事,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打牌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教师应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工作时间应专注于工作,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敬业精神不足
(20) 敬业精神不足,在教学上敷衍塞责,不精心备课、无教案上课、不及时批改作业、懒学习、懒教研等不良教育行为。
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负责,认真备课、上课,及时批改作业,不断学习新知识,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影响团结,恶意投诉
(21) 影响团结,搬弄是非,恶意投诉或参与非法上访。
教师之间应团结协作,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如有意见或建议,应通过正当渠道反映,不得恶意投诉或参与非法上访。
5. 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不作为问题
(22) 信访事项多,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其他不作为问题。
教师应认真对待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这22条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形象,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贯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规范自身言行,努力成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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