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论论证与充足理由原则:上帝存在的理由?
一种更复杂的宇宙论论证形式依赖于充足理由原则,该原则断言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一个理由。如果这个原则适用于每一个事物,那么它也适用于整个世界。然而,对于整个世界是否有一个完全的解释存在争议。
对于这种论证的反对意见是,为什么我们期望适用于特定事物的原则也必须适用于整个宇宙?宇宙作为一个整体不同于其中的特定事物。类似的,世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可能有一个解释,但宇宙本身可能没有。
此外,对于宇宙论论证的其他形式也存在一个更基本的问题。它们声称适用于世界的某些特征不适用于上帝。例如,世界被认为是偶然存在的,但据说是由非偶然的上帝创造或支撑。这个动机的合理性是可质疑的。如果上帝可以必然存在或自我产生,为什么世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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