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资委关于防止国有企业担保业务风险的指导意见
一、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国有企业应加强对担保业务的认识,坚持风险导向,注重风险评估,合理控制风险承受能力,确保担保业务不成为企业的负担和隐患。
二、规范担保业务管理,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担保业务的范围、权限、流程和责任,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管理、审批、监督和控制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和流程。
三、加强风险评估,严格担保条件。国有企业应加强对担保对象的风险评估,掌握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信息,确定担保条件,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四、严格担保额度管理,控制风险承受能力。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担保额度管理制度,对担保额度进行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确保担保额度与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五、加强担保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担保业务监管制度,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担保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企业的资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六、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及时处理担保风险。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担保风险处置机制,对出现的担保风险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企业的资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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